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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編號 | JH/QP37 | 業務可持續性控制程序 | 頁 次 | 1/1 |
版 本 | A |
| 修訂狀態 | 0 |
1 范圍
本程序規定了當發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或災難時,為保護公司業務活動免受影響,迅速恢復已中斷的業務活動,實現公司業務持續發展而實施的管理活動。本程序適應于本公司生產運營、商務等主要業務的持續性管理。
2 職責
2.1 公司事故應急小組負責公司業務中斷恢復的總指揮與總協調。
2.2 行政部負責編制、修訂公司業務持續性管理程序,并協調、推進公司業務持續性管理活動。
2.3 業務部門負責對外客戶的聯絡, 負責推進公司業務的發展。
2.4 采購部門負責對供應商采購產品的調配, 確保生產的順利進行。
2.5 生產部門根據業務部門協調,積極組織生產, 確保生產任務及時完成。
3 程序內容
公司業務持續性管理過程規定如下:
3.2 業務持續性和影響的分析
3.2.1 公司在首次安全風險評估后進行業務持續性和影響的分析。
3.2.2 業務持續性和影響的分析由行政部組織,其他各相關部門分別開展以下活動:
a) 對本部門的信息安全進行風險評估;
b) 識別出對本部門業務持續性造成嚴重影響的主要事件,如設備故障、火災等;
c) 分析這些事件一旦發生對公司業務活動造成的影響和損失,以及恢復業務所需費用等;
d) 編寫[業務持續性和影響分析報告],詳見附錄A 。
3.2.3 [業務持續性和影響分析報告]應包括以下內容:
a) 識別關鍵業務的管理過程;
b) 可能引起公司業務活動中斷的主要事件;
c) 主要事件對本部門管理的信息系統的影響;
d) 信息系統故障或中斷對公司業務活動的影響;
e) 關于系統恢復或替換的費用考慮。
3.3 編制[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計劃]
由風險評估小組制訂組織級《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指南》,詳見附錄B,并提交公司事故應急小組討論,經批準后予以執行。
3.3.1 根據組織級《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指南》,各相關部門分別編制本部門管理的[業務持
續性管理實施計劃],并由事故應急小組批準,以便在這些系統發生中斷時實施。
3.3.2 [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計劃]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:
a) 計劃實施所涉及的部門/人員的職責、權限及接口關系的描述;
b) 業務中斷的速報程序及要求;
c) 業務中斷的恢復程序及方法;
d) 業務中斷的恢復時限要求;
e) 保持公司業務運作連續應采取的應急措施與備用措施;
3.4 [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計劃]的實施要求
上述重要系統一旦受到重大影響或中斷后,有關部門應立即執行[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計劃],對系 統采取應急措施、進行恢復,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持續運行。同時,應做好事故處理記錄,記錄內容應包括:
a) 對系統中斷原因的調查分析;
b) 系統中斷造成損失的統計;
c) 采取的糾正措施;
d) 應吸取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等。
3.5 業務持續性計劃的測試與評審
3.5.1 每年下半年由運管部組織有關部門對[業務持續性管理實施計劃]進行測試,以判斷計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。測試可采用以下方法進行:
a) 對已發生過的業務中斷及恢復措施實例進行討論;
b) 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業務中斷及恢復的模擬演練;
c) 采用技術手段對系統運行及中斷恢復的相關參數進行測量;
d) 由供應商提供測試服務,確保所提供的外部服務和產品符合合同要求;
e) 測試完成后填寫[業務持續性管理計劃評測報告]。
附錄A
(資料性目錄)
業務持續性和影響分析報告
1 目的
為防止公司生產、經營、管理活動在出現重大事故/危機或災難的情況下受到影響或中止,實現業務可持續發展,對信息系統在出現故障、災難情況下,對本公司的業務影響做出分析。
2 故障/災難風險種類分析
影響業務可持續性的風險主要有:
a) 地震(非建筑物毀滅) 、水災、火災、臺風、雷擊等環境故障造成信息系統中斷甚至毀滅;
b) 電源故障造成設備斷電以至生產中止;
c) 主要原材料供應商遭遇事故, 而無法及時供應原材料;
d) 生產設備故障, 造成生產進度無法及時完成。
3 故障/災難對公司業務的影響
表1.故障/災難的影響
序號 | 災害/故障 | 公司業務的影響 | 程度 | 備注 |
1 | 地震 | 公司生產經營中止,業務受到影響。 | 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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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水災 | 公司生產中止, 業務受到影響 | 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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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火災 | 公司生產受到影響,公司業務中斷。 | 重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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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臺風 | 對生產影響輕微,不影響業務 | 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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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雷擊 | 造成斷電, 生產中止 | 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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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斷電 | 生產中止,業務受到影響。 | 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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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生產設備故障 | 無法按照預定生產進度生產, 影響公司出貨 | 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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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供應商無法及時供貨 | 無法按照預定生產進度生產, 影響公司出貨 | 重大 |
|
根據故障/災難一旦發生后對信息系統和業務影響,對中等以上的,確定防范措施,對影響重大的進行業務連續性恢復分析策劃。
3 信息系統故障/災難防范和恢復分析
表2. 信息系統故障/災難防范和恢復分析表
序號 | 災害/故障 | 防范措施 | 恢復措施 | 恢復要求 |
1 | 地震 | 建筑結構抗震 | 視情況而定 | 視情況而定 |
2 | 火災 | 設置消防器材 |
| RPO=7 天 RTO=7 天 |
3 | 雷擊 | 避雷裝置,建筑接地,抗靜電地板 | 目前無法測試,視 | 目前無法測試,視 |
4 | 斷電 | 與相關方簽訂協議保證供電 | 用自用發電機進行發電 | 根據停電的具 體原因恢復時 間不同 |
5 | 生產設備故障 | 平時對機器進行保養和維護 | 要求維修工人及時維修 | 視情況而定 |
6 | 供應商無法及時供貨 | 與供應商簽訂優先供貨合同 | 迅速聯系備用供應商進行供貨 | 視情況而定 |
上述災難恢復能力根據業務要求確定,為第1級-基本支持級。
5 分析總結
根據上述信息系統故障/災難防范和恢復分析,對火災引起的信息系統中斷按《業務連續性管理實
施計劃》進行恢復。